“高山雨露”商标荣获山东省著名商标
[所属分类: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6-3-8] [发布人:管理员] [阅读次数:468] [返回]
近日,烟台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的“高山雨露及图”商标被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山东省著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的获得令高山雨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也促进了烟台益农的品牌保护工作。
著名商标,一般是指经过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较有知名度的商标。自著名商标被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该企业名称;已经登记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予以撤销该企业名称。烟台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走品牌发展的道路,也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此次山东省著名商标殊荣的获得,对于烟台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是一次良好的契机,实力的增强和品牌的跃进,两辆马车并驾齐驱,方才是烟台益农果蔬专业合作社经典的内涵。

